敬啟者:
家長如需申請由教育基金統籌之2023/2024學年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,可於家長的個人一戶通內提交申請。如以紙本方式遞交申請,可於教青局網頁下載表格或向班主任領取申請表格,並於6月13日前按下列指引交回子女就讀最高年級之學校。
紙本申請需遞交的文件表格如下:
- 申請表格
- 家團成員身份證明文件副本
- 家團成員收入聲明書 [受僱] 或 [自僱] 或[商號經營者]
- 家團成員的銀行存款證明
- 家團所擁有的不動產證明 (僅不動產位於澳門以外的地區須提交)
- 租用居所證明或供款證明
- 其他有利申請的補充資料
- 學生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(但已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註冊的學生除外)
* 備註:可自行複印申請表和收入聲明書
在個人的一戶通申請: